關於先父、先祖父受我連累的經過,綜合親朋友提供的材料是這樣:一九五〇年二月份,家父在三星鄉農會同總幹事陳旺全(家父的學生)談話時,突遭特務逮捕,即被押送至羅東火車站。特務讓家父低頭坐在地上。三星國小教員戴先生,正從那裡經遇,發現家父便打招呼說:「詹先生您怎麼坐在這裡?」特務便不由分說,把戴先生也一起押到台北省教育會。教育會的人看到戴先生就把他迎接過去。特務也知道抓戴先生没有道理,没有再追究,只把家父押進教育會内院裡的保密局單位,然後被押至保密局北所(即原由辜濂松母親顏碧霞經營的高砂鐵工所)關押,曾與羅東遠親林銘源同監,在獄中,特務向家父追究我的下落。我於二二八後被通緝離家出走,再也没有同家人聯繫過,以免連累家人。家父不可能知道我的去處,始終没有招供,也無法招供。结果還是被判「知情不報的『叛亂』罪」,交付感訓被押到綠島關押。刑期滿後所以須由縣鄉長身份的人作保為由而不予釋放。在當時的恐怖氣氛中,有哪一個鄉長敢作保?後來家人才找到綠島當鄉長的親戚蔡明旺(早年遷至花蓮北埔的族人阿謙姑女婿)作保才護(獲)釋,因身心受摧,至一九六三年亡故。當家父被捕後八十多歲的家祖父,心急如焚,四處尋找,卻沓無音信。他悲憤已極,致精神分裂,提早過世。來到大陸後,我多年來一直擔心家人的安危,但一直没有消息,特别是逢年過節,心裡特别難受。但不幸終於發生了。我想今後要多回幾次故鄉,多掃幾次墓,以彌補我的不孝於萬一。[1]
[1] 吳克泰,《吳克泰回憶錄》(台北市:人間,2002),頁326-32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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